比色皿有不同的光程長(cháng)度,一般常用的有0.5、1、2、3、5cm,選擇哪種光程長(cháng)度的比色皿,應視分析樣品的吸光度而定,當比色液的顏色較淡時(shí),應選用光程長(cháng)度較大的如2cm、3cm比色皿;上海光譜紫外分光光度計使用當比色液的顏色較深時(shí),應選用光程長(cháng)度較小的如0.5cm、1cm比色皿,以使使所測溶液的吸光度在0.1-0.7之間。
比色皿有方向性,有些比色皿上標有方向標記,使用時(shí)必須注意。無(wú)方向標記的比色皿應予以校正,校正時(shí)要先確定方向并做好標記,以減少測定誤差,比色皿的校正方法是:將純凈的蒸餾水注入比色皿中,把其中吸收最小的比色皿的吸光度置為零,并以此為基準,測出其它比色皿的相對吸光度,測定比色液時(shí),應將其吸光度減去比色皿的吸光度,同一組比色皿相互間的差異應小于測定誤差在測定同一溶液時(shí),吸光度差值應小于0.5%,否則應對差值進(jìn)行校正。
上海光譜分光光度計比色皿的光程長(cháng)度也需校正,校正時(shí)可將吸光度約為0.4的溶液分別注入校正皿和具有準確光程長(cháng)度的標準比色皿中,測定吸光度,以標準比色皿的吸光度為1.00,求出校正比色皿吸光度的相對值作為該比色皿的校正系數,測定比色液時(shí),可將所測得的吸光度乘以該皿的校正系數以得到實(shí)際吸光度值。